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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 龙安中小企业孵化园

区域:安阳-龙安区

行业:其他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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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龙安中小企业孵化园优惠政策节录

发布时间:2012-05-16
安阳市产业集聚区是河南省首批审核通过的180个省级产业集聚区之一,位于安阳市西南部,总体规划面积17.39平方公里,其中龙安区规划面积9.96平方公里。为了加快集聚区发展,河南省出台了一系列高含金量的优惠政策。 省级产业集聚区优惠政策节录: l、电价政策: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工业项目生产用电,执行省网直供电价。其中,一般大工业1-10千伏用户电价每千瓦时降低0.08元;35千伏及以上用户电价每千瓦时降0.086元;已执行电价降低0.06元政策的用户,在现有基础上降低直供目录电价水平。 2、财税政策:2010一2012年,省级从产业集聚区集中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收入,实行“核定基数、超收返还、一定三年的办法,省分成“三税”收入比核定基数超收部分,全额返还产业集聚区。 3、环保政策:简化环评手续,所有无重要污染因子或污染因子单一、且有成熟治理技术的项目环评,由原审批机关委托下一级审批;符合主导产业和环境容量要求的具体项目,可简化项目环评内容,重点加强施工期现场监管和三同时验收。优先为符合区域污染减排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和环境准入条件的入驻项目配置环境总量指标。 4、资金政策:为促进主导产业发展,省招商引资奖励专项资金、省工业结构调整资金、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等,采取奖励、贴息等方式,重点支持集聚区招商引资和特色主导产业龙头项目建设。 5、基础设施政策:产业集聚区内基础设施建设要列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优先安排并充分考虑城市基础设施与产业集聚区内的共享和相互衔接。积极争取国家、省资金,优先安排省、市产业集聚区扶持资金支持产业集聚区内道路、环保、通信、消防、污水垃圾处理和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2009一2012年,产业集聚区土地出让金收入按法律法规扣除相关费用后,按工业用地出让金的100%,三产用地出让金的80%返还产业集聚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二、安阳市产业集聚区龙安区入驻项目优惠政策: l、在安阳市产业集聚区〔龙安区域)投资的招商企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2012年前,对入驻产业集聚区的项目,除中央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费用。 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污染减排、节能节水项目企业的所得,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区财政建立招商引资企业奖励资金,列入年度预算,支持也发展。奖励时限从招商企业开始纳税的第一个月起计算,每年结算一次。凡前三年每年缴纳税收区财政实得部分(指营业税、所得税和增值税区财政实得部分之和,下同)在50万元以上的招商企业,区财政实得部分的30%予以奖励企业;在100万元以上的招商企业区财政实得部分的40%予以奖励企业。对投资规模大,发展前景好,对区财政贡献大的重点项目和商贸物流企业,本着一事一议的原则,另行制定财政奖励政策,支持企业快速发展。 4、园区专门成立绿色通道办公室,优先协助入园企业办理各项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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